回复选登
来信
二票制
来信人: 屈**** 来信时间:2025-03-04 08:11
领导:您好 2017年9月18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徽省公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二里面第四项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以及防止传染病和寄生虫的免费用药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销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没有找到更新的解读和文件那这个文件还继续延用吗?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理解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部需要两票制?谢谢
回复
回复部门: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 回复时间:2025-03-05 08:54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1、2016年11月10日《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销售应符合相关规定,暂可按原购销渠道供应。”

2、2016年12月26日《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以上文件均未提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须执行“两票制”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评价
满意